CEF持續進修基金

CEF課程指已在香港政府持續教育基金(CEF)登記,並符合資助要求的培訓課程。有關課程經勞工及福利局批核,旨在協助18歲或以上香港居民繼續深造、提升技能及競爭力,以配合香港發展成為知識型經濟體的需要。

階段流程

申請流程

Step-01

註冊課程機構用戶帳戶

所有持續進修基金課程的申請必須透過[持續進修基金電子平台]遞交。在申請之前,課程提供者需要在系統上創建一個機構帳戶。

Step-02

上傳所需的申請文件

註冊帳戶後,您可以登錄填寫課程詳細信息並上傳所需文件(例如評估報告、講師簡歷和教學材料)。確保所有文件符合格式和大小規則,並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任何硬複本。

Step-03

註冊課程機構用戶帳戶

您提交CEF課程申請後,將經過審查過程。如果需要更多信息,官員可以與您聯繫。審查時間取決於您的文檔的完整程度和審查進度。

計劃要求

01 申請資格

提交CEF課程申請並提交所有所需文件後,通常需要大約60個日曆日才能完成處理。勞工及福利局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課程提供者批准結果。

每項獲批准的持續進修基金課程註冊有效期最長為4年,或直至有關課程的資歷名冊註冊有效期屆滿為止(以較早者為準)。如課程資料(如二維碼狀態)在申請期間有任何更改,主辦機構必須透過電子平台向勞工及福利局申請修改課程資料。

計劃要求

01

申請資格

02

課程分類

03

申請文件

自我評估課程組織

04

申請文件

非自營機構

05

審批時間

提交CEF課程申請並提交所有所需文件後,通常需要大約60個日曆日才能完成處理。勞工及福利局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課程提供者批准結果。

06

應用說明

每項獲批准的持續進修基金課程註冊有效期最長為4年,或直至有關課程的資歷名冊註冊有效期屆滿為止(以較早者為準)。如課程資料(如二維碼狀態)在申請期間有任何更改,主辦機構必須透過電子平台向勞工及福利局申請修改課程資料。

政府官網

持續教育基金課程提供者指引

同意和確認聲明模板(當地自我評估培訓)

持續教育基金可報銷課程的註冊、續期及修訂課程規格指引(本地自行評審課程提供者)

持續教育基金可報銷課程的註冊、續期及修訂課程規格指引(本地非自費課程提供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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